宁波春光热水有限公司、某某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浙0213执203号
申请执行人:***,女,1990年09月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宁波春光热水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波市奉化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宁波春光热水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中,被执行人宁波春光热水有限公司已经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