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德某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吉林省水利水电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吉0104执保2090号
吉林省德某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吉林省水某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吉林省德某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吉林省水利水电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中,依据本院作出的(2024)吉0104民初8858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吉林省水利水电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价值763693.00元的财产。
现已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