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浙0382执1197号
申请执行人:***,男,1996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市,公民身份号码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145583171F。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浙0382民初6848号、(2023)浙03民终570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4年3月20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XX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4)浙0382执1197号,执行标的为13741.8元。经执行,被执行人XX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作履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