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鲁0402执保86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枣庄市展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枣庄市展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等有关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枣庄市展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资2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在冻结期限内不得向被申请人支付。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