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伟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193执34号 伟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伟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21)吉0193民初1683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经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认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执行完毕,现向本院提出结案申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院通知如下: 本院作出的(2021)吉0193民初168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