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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浙0226执351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浙江圣立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海县西店镇礼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6071479610D。
法定代表人:刘秀斌,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76年11月4日出生,住宁海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圣立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和解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浙0226执351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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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朱黎明
审判员葛昊明
审判员童文建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代书记员刘一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