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陕0116执9388号
申请执行人高某某
被执行人朱某某、陕西远方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高某某与被执行人朱某某、陕西远方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2023)陕0116民初1303号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调解履行相关义务,故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工程款65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详见调解)并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执行过程中,本院现已于2024年11月16日将本案执行案款663433元及执行费用8900元从被执行人朱某某、陕西远方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账户予以扣划,申请执行人于2024年11月18日办理领款手续(663433元)后,上述款项现已发放。此外,执行费用8900元已转账至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诉讼费过渡户账户中。综上,现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所申请执行的内容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4)陕0116执9388号执行案件现已执行完毕,于2024年12月16日结案。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