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沪0115民初18616号
原告:焦作市钰欣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焦作市黄河大道(西段)188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路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路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世邦工业科技集团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鸿音路611号4幢3层。
法定代表人:***。
原告焦作市钰欣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世邦工业科技集团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10日立案。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诉讼不能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