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沪0115民初18616号之一
原告:焦作市钰欣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焦作市黄河大道(西段)188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路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路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世邦工业科技集团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鸿音路611号4幢3层。
法定代表人:***。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焦作市钰欣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世邦工业科技集团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案情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原告焦作市钰欣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世邦工业科技集团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