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皖1802执4409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宣城市祥磊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爰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1)皖1802民初301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9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安徽爰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给付货款本金268900元、利息51746元、保全费2200元,并承担本案执行费4743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9月8日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27589元,扣除本案执行费4743元,剩余案款322846元已发放申请执行人。
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结案。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