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路得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佰路得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宽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沪0104民初6259号
原告佰路得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宽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1日立案。审理过程中,原告佰路得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佰路得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系当事人自主处分权利,且于法不悖,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佰路得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佰路得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汪景洪
法官助理 包 珺 书 记 员 包 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