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南京变形某某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苏0105民初7655号
原告:南京变形**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港城路**楼**.
法定代表人:***。
被告: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住,住所地南京市中央路**/div>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住所地,住所地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iv>
本院在审理原告南京变形**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在审理原告南京变形**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