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嘉俊工程机械设备服务有限公司

某某与沅江市某某工程机械设备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次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沅江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981执1100号 申请执行人:***,女,1961年08月27日出生,汉族,住沅江市黄茅洲镇。 被执行人:沅江市**工程机械设备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益阳市沅江市阳罗洲镇跃进村。 法定代表人**。 关于***申请沅江市**工程机械设备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08月02日立案执行,并于2023年8月17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