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0793执168号
***、四川久远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四川久远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被执行人四川久远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0月29日履行绵劳人仲案[2019]677号仲裁裁决第二项确定的给付申请执行人***36404元的义务,并于2020年2月28日及2020年5月18日向法院提交证明2份及检测报告书3份等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包括申请人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本院均已转交申请人***。据此,***依据绵劳人仲案[2019]677号仲裁裁决享有的权利得到全部实现,本案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