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隆电梯有限公司

江苏恒隆电梯有限公司、商丘中大环球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苏0312民初1916号
原告:江苏恒隆电梯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徐州市云龙万达广场3、4、5商办楼3单元1413号。
法定代表人:杨红军,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商丘中大环球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昆仓路与新兴路交叉口东北角二楼。
法定代表人:张严军,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江苏恒隆电梯有限公司诉被告商丘中大环球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28日立案。原告江苏恒隆电梯有限公司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江苏恒隆电梯有限公司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江苏恒隆电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判员 刘 娟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张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