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砼建筑有限公司

山东金砼建筑有限公司、某某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1722财保216号之一
原告:山东金砼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单县李新庄镇孟楼村。
被告:***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肥城市王瓜店镇。
原告山东金砼建筑有限公司与被告***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因本案以解除保全方式结案,裁定书内容不公开。
审 判 员 齐广君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法官助理 王 峰
书 记 员 吴小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