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钛装备制造(宝鸡)有限公司

宝色特种设备有限公司、四川通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峨边分公司、成都贝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川1403执异34号 异议人(原案被执行人):四川应林企业集团彭山川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眉山市彭山区义和乡悦园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2274964916XT。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宝色特种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宝鸡市高新区钛城路1号。组织机构代码:67794061—9。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四川通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峨边分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平安路7号。组织机构代码:68237987—0。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成都贝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飞十陵街道成洛路2371号明蜀新村6栋2单元1层7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050055261L。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男,生于1966年1月1日,汉族,住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 申请执行人:***,男,生于1982年3月13日,住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 申请执行人:***,女,生于1974年2月4日,住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公民身份号码: 511122197402048602。 申请执行人:***,男,生于1967年2月20日,住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 申请执行人:***,男,生于1973年10月21日,住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 申请执行人:***,男,生于1968年8月25日,住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 申请执行人:***,男,生于1969年10月13日,住址:四川省仁寿县。 被执行人:四川应林企业集团彭山川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眉山市彭山区义和乡悦园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2274964916XT。 本院于2016年3月24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四川应林企业集团彭山川化工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6年4月6日分别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四川应林企业集团彭山川化工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于2016年4月7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四川应林企业集团彭山川化工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于2016年7月4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四川应林企业集团彭山川化工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于2017年4月1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四川通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应林企业集团彭山川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7月4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宝色特种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应林企业集团彭山川化工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于2018年1月11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成都贝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应林企业集团彭山川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异议人四川应林企业集团彭山川化工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审查期间,异议人四川应林企业集团彭山川化工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异议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异议人四川应林企业集团彭山川化工有限公司撤回异议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