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裕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荣裕建设有限公司、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4)浙0624执294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浙江荣裕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56938036XG),住所地浙江省上虞区百官街道新建路14号。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男,1972年8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汉族,住浙江省新昌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荣裕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浙江荣裕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自愿达成长期履行的和解协议。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对自己的权利作出处分,且当事人对自己权利所作出的处分不损害国家、集体及他人利益,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六)项及相关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4)浙0624执29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