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齐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湖州丰源农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江西某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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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502执301号
申请执行人:湖州丰源农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罗百康,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江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渝东大道1368号。
法定代表人:易达林,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州丰源农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