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皖04执398号
安徽***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凡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安徽***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凡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划拨被执行人安徽凡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而执行到位268755.64元(含执行标的250203.84元、利息14898.74元、执行费3653.06元),收取执行费3653.06元后,剩余案款265102.58元已发放,申请执行人书面认可本案全部案款已执行到位并申请本院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至此,安徽凡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南昌仲裁委员会(2023)**案裁字第0475号裁决书中确定的还款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现已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