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泛金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与鑫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 结案报告 (2024)陕0502执保1379号 申请人陕西泛金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鑫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4)陕0502民初437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实施解除保全措施。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将被申请人鑫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予以解除冻结,本案裁定的事项本院已全部解除完毕,本案将以“解除保全”方式结案。 承办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