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117执194号
南京中宁锻造有限公司、安徽省华夏机床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中宁锻造有限公司与安徽省华夏机床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南京中宁锻造有限公司依据(2019)苏0117民初5289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月15日立案受理。执行期间,本院共执行到位案款人民币17200.9元。本院已将案款拨付给申请执行人南京中宁锻造有限公司。至此,申请执行人南京中宁锻造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0117民初5289号民事调解书内容本院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