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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某、合肥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分公司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1)鲁0691民初3321号 原告:贾某,男,1972年9月13日生,汉族,住烟台市福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邦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合肥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分公司,住所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被告:合肥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 两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劳尔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贾某与被告合肥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分公司、被告合肥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调解内容不公开。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