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苏0591执5176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明珠中央空调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苏州市鼎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江苏明珠中央空调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苏州市鼎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人民币435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43500元,本院已于2019年11月19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江苏明珠中央空调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苏0591民初3510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