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3)川0184执恢305号
某某集团某某工程有限公司、成都某某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某某集团某某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成都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5,137,485.62元,执行费46,497元。执行中,本院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5,183,982.62元,其中5,137,485.62元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剩余46,497元用于缴纳执行费,执行费已上缴国库。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