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众鑫实业有限公司

吉林众鑫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建桥梁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内2221执885号
本院于2021年03月31日立案执行的(2021)内2221执885号吉林众鑫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建桥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据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内2221民初3557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中建桥梁有限公司应给付申请执行人吉林众鑫实业有限公司200000.00元,因被执行人私下已经给付申请人50000.00元欠款,本院于2021年04月08日通过一案一账户发放给申请人150000.00元,申请人自愿放弃其他事项请求。故被执行人中建桥梁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 白 晓 成
书记员 李苏日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