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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与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川0107民初17808号 原告:***,男,1967年08月29日生,汉族,住成都市郫都区。 被告: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住所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北一路2号6楼。 负责人:***。 被告: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8日立案后,原告***于2021年6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未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应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本院予以免收。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