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604执355号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科宇检测仪器经营部、杭州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科宇检测仪器经营部与被执行人杭州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2017)浙0604民初10159号民事调解书,本院于2018年01月19日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本案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