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凯驰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津0112执1469号 廊坊宏天阳中空玻璃材料有限公司、青岛冠璞置业有限公司、青岛海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青岛万合暖通有限公司、天津凯驰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天津市景仕源玻璃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廊坊宏天阳中空玻璃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冠璞置业有限公司、青岛海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青岛万合暖通有限公司、天津凯驰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景仕源玻璃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69486元(含执行费388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涉案款项已全部执行到位并已发还给申请执行人。现,(2023)津0112执1469号案件本院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