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华阳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鹤壁市山城区金诚橡胶辅料厂与被执行人沧州华阳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603执489号
鹤壁市山城区**橡胶辅料厂、沧州华阳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鹤壁市山城区**橡胶辅料厂与被执行人沧州华阳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沧州华阳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款1886266.88元,执行费20605元),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提供债权实现证明并申请结案。本案现已做执行完毕结案处理,所采取的一切执行措施即将解除。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