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鑫瑞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衡水鑫瑞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嘉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冀1102执保1529号 申请执行人衡水鑫瑞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1409号未来资源大厦11层1122室。 被执行人云南嘉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星都总部基地012幢0501室。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衡水鑫瑞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云南嘉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依据(2019)冀1102民初6205号民事裁定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已经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部分财产,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9)冀1102执保152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