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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索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庆新闻传媒集团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黑0602执442号 申请执行人:成都索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新园南二路2号。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大庆新闻传媒集团,住所地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甲1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21)黑0602民初1460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22年3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案款1480019.5元,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在先已有多笔债务尚未清偿,大庆市委已成立“大庆市新闻传媒改革和发展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本案执行需待传媒集团资产处置后所得资金受偿,本院已经轮候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申请执行人同意以被执行人长期履行方式实现债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裁定如下: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21)黑0602民初1460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