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第七十一工程处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第七十一工程处有限责任公司与某某其他案由恢复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皖1302执恢6579号 中煤第七十一工程处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中煤第七十一工程处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劳动争议一案,执行依据为淮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淮劳人仲裁案字521号裁决书,本院立案执行后,经本院强制执行,淮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0)淮劳人仲裁案字521号裁决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履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