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良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良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桂0603执1508号
广西良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广西良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扣划被执行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506655.29元,其中执行案款及案件受理费499909.29元发放申请执行人,执行费6746元转入国库。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