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1012执1525号
扬州市众创涂装设备有限公司、湖北恒基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苏诺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云南三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个旧分公司、云南三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云南三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个旧分公司履行了执行款240000.00元,缴纳执行费3500.00元,申请执行人向本院递交了结案申请,申请本案以执结结案。
为此,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2023)苏1012民初1285号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的事项被执行人已全部执行完毕,(2023)苏1012执1525号执行案件以执结结案。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