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分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嘉祈房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粤0606执10683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分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道延年路11-2号一至三层。
负责人:**。
被执行人:佛山市顺德区嘉祈房产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兴顺***城市广场东区。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分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嘉祈房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查明本案与本院已经立案执行的(2022)粤0606执10688号案件为系列案,为方便案件的执行和处理,本院现将本案并入(2022)粤0606执10688号案件执行,本案依法终结执行。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粤0606执1068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姜 辣
审判员 ***
审判员 谢 鹏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