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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富阳诚信担保有限公司、夏东法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浙0111执1288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杭州富阳诚信担保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7161447477),住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文教路6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浙江萍萍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男,1965年9月5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富阳区。 被执行人:富阳江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25403493-X),住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龙山路5号。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浙江万基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2540301976),住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洲工业功能区。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浙江水基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768224722F),住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洲工业功能区。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浙江森城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7620194296),住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丰工作站内。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62年8月12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富阳区。 被执行人:***,男,1964年9月23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富阳区。 被执行人:***,女,1963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富阳区。 被执行人:***,男,1969年3月11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富阳区。 被执行人:***,女,1967年11月5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富阳区。 被执行人:***,女,1965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富阳区。 被执行人:***,女,1970年3月15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富阳区。 被执行人:***,男,1991年9月12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富阳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杭州富阳诚信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富阳江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浙江万基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森城建设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杭州富阳诚信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撤销执行。本院认为,申请人杭州富阳诚信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7)浙0111执128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代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