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
解 除 保 全 通 知 书
(2023)鲁1723执保444号
申请人成***达商砼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菏泽中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2023)鲁1723财保193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菏泽中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78420元。现申请人成***达商砼有限公司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本院依据(2023)鲁1723财保19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解除对申请人菏泽中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78420元的冻结。本案解除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