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公司与龙某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5)京0112民初28565号
原告:某有限公司。
被告:龙某。
原告某有限公司诉被告龙某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5年5月22日立案后,原告某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某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某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