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晶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晶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龙城拍卖有限公司、某某、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411执1209号
江苏晶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龙城拍卖有限公司、**、高强伟:
关于江苏晶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龙城拍卖有限公司、**、高强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扣划了被执行人江苏龙城拍卖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470000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执行款23010.21元及执行费7295元。。申请人江苏晶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收到执行款493010.21元后向法院递交了结案申请。至此,申请执行人江苏晶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0411民初869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