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节能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山丹宏定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兰州节能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甘0103执137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甘肃山丹宏定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山丹县交通东路**。******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兰州节能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甘肃山丹宏定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兰州节能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2019年9月23日,申请执行人甘肃山丹宏定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撤回本案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9)甘0103执137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何建国******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