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吉尼智能起重机有限公司

济南龙威建工机械有限公司、河南某某能起重机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0114民初11608号 原告:济南龙威建工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街道济青路北官道店村路西。 法定代表人:**。 被告:河南***能起重机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起重工业园区巨人大道16号。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1987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新泰市,住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 原告济南龙威建工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能起重机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20日立案。原告济南龙威建工机械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济南龙威建工机械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济南龙威建工机械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50元,由济南龙威建工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三月九日 法官助理 李 岩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