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591执350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苏州盛韵生态环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与被执行人苏州盛韵生态环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本案债务。被执行人共履行人民币125811元,其中保险金人民币120000元,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700元,执行费人民币1761元。至此,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民再31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