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苏0412执恢689号
江苏丰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新永美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江苏丰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新永美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苏0412民初913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标的共计300000.00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受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完还款义务。至此,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苏0412民初913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