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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与某某、金坛区尧塘新讯金属网板厂、金坛区西城迅达金属网板厂、江苏丰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苏0412执保298号
江苏丰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丰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金坛区尧塘新讯金属网板厂、金坛区西城迅达金属网板厂保全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3日立案执行,保全标的1360000.00元。执行过程中,依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本院冻结了被保全人金坛区尧塘新讯金属网板厂名下华夏银行1315××××6732账户,实际冻结金额3940.28元,冻结截止2022年2月3日,冻结了被保全人**名下中国建设银行6222××××2259账户,实际冻结金额5483.34元,冻结截止2022年2月3日,冻结截止2022年2月3日,冻结了被保全人***名下中国农业银行6228××××5971账户,实际冻结金额461.31元,冻结截止2022年2月3日,冻结了被保全人***名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6217××××0161账户,实际冻结金额77.91元,冻结截止2022年2月6日,因申请保全人未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