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亿伦商砼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鄂尔多斯市亿伦商砼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鲁1423民初1930号
申请人:马占明,男,汉族,1970年11月5日生,住庆云县。
被申请人:鄂尔多斯市亿伦商砼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老虎
唯一信用代码:9115062169287850X9。
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展旦召木查干沟村。
本院在审理原告马占明诉被告鄂尔多斯市亿伦商砼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名下90000元存款或查封、冻结、保全同等价值的财产。申请人已提供担保。
经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为便于案件的顺利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将被申请人鄂尔多斯市亿伦商砼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90000元存款或查封、冻结、保全同等价值的财产,查封期限一年。
二、将申请人马占明提供担保的其所有的鲁N×××××号小型轿车车辆手续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一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孙宝银

二〇一九年八月五日
书记员  李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