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重工有限公司

贵州吉航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中铁重工有限公司票据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黔0112执1659号
关于贵州吉航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中铁重工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21)黔0112民初956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被执行人中铁重工有限公司已向申请执行人贵州吉航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