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蓬溪县金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川0921执1863号 某有限公司、蓬溪县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某有限公司与蓬溪县某有限责任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全部强制执行到位295,845.02元,其中设计费275,050元及违约金6,895.35元、仲裁裁决书受理费7,483元、案件处理费2,245元,共计291,673.35元,本案执行费4,171.67元。至此,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5)遂仲字第0051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