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珙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川1526执保881号 案由:合同纠纷 申请保全人:广东中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四川鸿兴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立案时间:24-08-0114:57:52 执行依据:(2024)川1526财保71号 执行依据主文:解除对***,四川鸿兴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财产的查封、冻结 做出执行依据的部门: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 做出执行依据的承办人:*** 结案标的:4011400.00 结案方式:解除保全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