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珙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川1526执保881号
案由:合同纠纷
申请保全人:广东中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四川鸿兴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立案时间:24-08-0114:57:52
执行依据:(2024)川1526财保71号
执行依据主文:解除对***,四川鸿兴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财产的查封、冻结
做出执行依据的部门: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
做出执行依据的承办人:***
结案标的:4011400.00
结案方式:解除保全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