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亿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某有限公司;某某;某某;贾某;某某;马某;某某;某某;胡某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6)甘2926民初450号 原告:***,男,汉族,生于1970年4月9日,住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郭河乡绿化行政村042号,身份证号码:6226211970********。 原告:***,男,汉族,生于1974年2月2日,住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郭河乡符家山行政村187号,身份证号码:6226211974********。 原告:***,男,汉族,生于1970年10月9日,住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郭河乡绿化行政村066号,身份证号码:6226211970********。 原告:***,男,汉族,生于1968年6月18日,住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汉王镇包家坝村041号,身份证号码:6226211968********。 原告:***,男,汉族,生于1965年12月8日,住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郭河乡绿化行政村下社030#号,身份证号码:6226211965********。 原告:***,男,汉族,生于1967年10月19日,住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郭河乡玉头山政村歇台儿社106#号,身份证号码:6226211967********。 原告:***,男,汉族,生于1961年11月4日,住新疆阿瓦提县喀拉库勒镇3团16连23栋14号,身份证号码:6226211961********。 委托代理人:***,系甘肃鼎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实习),系甘肃鼎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甘肃亿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2901MA71BMB27X)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住所地:甘肃省临夏州东乡族自治县锁南镇城南社区153号。 被告:***,男,汉族,生于1983年10月22日,住甘肃省永靖县杨培乡胜利村022号,身份证号码:6229231983********。 本院于2026年3月2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诉被告甘肃亿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原告***等7人于2026年3月1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理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的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员***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一日 书记员***